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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佛道教商业化问题研究”座谈会在京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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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佚名 来自:禅风网 已阅:3406 时间:2017-6-13 录入:wangwencui |
2017年6月13日 佛学研究网

2017年6月6日,由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圣凯副所长担任首席专家的2017年度国家宗教事务局科研项目“妥善解决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研究”项目推进座谈会在国家宗教事务局召开。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王健司长、颜玉科调研员,课题组主要成员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副所长圣凯法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何蓉研究员,北京佛教文化研究所办公室主任定明法师、崇戒法师、印相法师,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能仁法师等出席了会议座谈。 王健司长指出,佛、道教“商业化”问题的具体内涵,是指近年来,一些地方以发展经济、促进旅游、繁荣文化为名义,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社会商业资本介入到佛、道教领域,承包经营寺庙,或以佛教道教为招牌打造旅游文化景区,把寺观变成牟利赚钱的工具,妄想吃“唐僧肉”,严重违背了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宗教秩序,损害了佛、道教清净庄严的形象。有关部门下定决心,将出台一系列重要措施,严格整治这些社会乱象,推进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杜绝社会歪风邪气。课题组应当围绕这一方向,展开理论阐释、案例调研、法律分析、国际比较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并期望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建议。 王健司长强调,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教职人员的“家”,当宗教界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宗教界应当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可能面临的生活、通行等相关问题,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物权法》第八十七条、《物权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正常行使“必要通行权”。景区应当依法为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留出能够使其正常出入的通道,不得在通道上设置障碍或者进行封堵,造成相邻权利人通行困难,甚至无路可走。 颜玉科调研员向课题组介绍了国家宗教事务局近期的工作思路,圣凯法师、何蓉研究员代表课题组向局领导汇报了项目的研究进展,并就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化、网络舆论环境规范化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座谈会取得重要成果。(信息来源: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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