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4日 佛学研究网
道教以自然为本,以生态道德为主线,它不仅重视“人际伦理”研究,也重视“生态伦理”的探索。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既考虑人类的价值与利益,也顾及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利用,使两者协调发展。
1.“好生恶杀”的生态伦理观念
道教不仅重视人的生命,也重视天地的自然存在。道教认为一切自然物,包括“木、草、壤、灰”,都与人一样有生命,应“念之如子、与己同存”地对待他们。
道教经书以善恶报应的方式论述了关爱动植物必定会得到善报,而伤害动植物必定会受到恶报。道教讲“好生恶杀”,并不是盲目保护,而是要依照自然规律行事,,合理开发资源。道教尊重动植物的生命以及天地自然存在,但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它把人的生命、动植物的生命以及天地的自然存在综合在一起,构成自然界整体的生命,并以这样的 “生命”为中心协调三者间关系,从而使三者都得到应有的尊重。
2.“天人合一”的本体论
与生态环保密切相关的问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这个关系在中国思想史上又称为“天人关系”。道教的天人关系认为世间一切皆由“道”形成,道把天地等宇宙万物连成一个整体,把关注的范围扩展到整个宇宙,树立了朴素的整体观念,并由此来审视人世间的各种事物和各种问题。人本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本质是自然而朴素的。道教的“天人合一”乃是认为天地人、万物都合于自然,“道通于一”。天地人浑然一体,只有“天地和合,三气俱悦”,才能“相爱相通,无复有害者”,方能“并力同心,共生凡物”。道教天人合一观念的可贵之处还在于力图变天人相分为天人合一,变天人对抗为天人协调,是一个关于天、地、人以及宇宙万物统一的整体观念。道教的生态伦理在当前恢复人与自然关系中可以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
3.“参万物之化育”的价值论
万物自道而生,又生而有道。道无所不在,万物皆生而有道,世界上的一切生灵都有其平等的生存权利和合理的存在地位。
人需要从自然中吸取生存的养分,开发自然资源以求生存,但不能有奴役自然的企图,而是与自然互依互存,心存感激,不采取“竭泽而渔”的态度。道教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达到了宗教可能达到的境界。这种境界不以损害人类自身利益为前提,在更高层次上满足了人类利益,扩展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及其价值。
4.“慈心于物”的认识论
道教强调应该“法天道而求诸身”,不能以物相来损害道性。道教要求以“慈心于物”的生命道德情怀去善待一切有情及无情生物。
《太上感应篇》中记载:“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告诫人们要以一颗仁慈之心对待世界上的所有生命,不要伤害任何无辜生命。
5.“不可为万物之师长”的义务论
道教认为,人虽然在生态问题上起关键作用,但不应以自我为中心,把自身凌驾于万物之上。人类应把自己放在天地间较为合理的地位,从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念和高度负责的精神保护自然、爱护自然,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道法自然”的思想在整个道教思想史上不断演进,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视为一种由伦理原则来调节和制约的关系,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展至宇宙万物。
6.“顺道知止”的方法论
道教赋予“道”以宇宙本体和普遍规律的意义,将“道”分为“天道”、“人道”, “天道”指自然的规律和法则,“人道”指人事的规律和法则,包括人与社会和人与人的相互关系。
道教认为人的生命价值,在于尊道贵德,唯道足求。人们首先就应按照“道法自然”的思想,在生活方式上恪守“归真返朴”、“知足常乐”的宗旨,始终保持一种“安时而处顺”的情操,以崇尚节俭为荣、以浪费资源为耻,明确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和“去甚、去奢、去泰”。
人类只是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息息相关。奥林匹克运动离不开自然,奥林匹克各种运动项目的产生,正是在不同国家、地区的人们根据不同的自然环境设定的。只有用虔诚之心对待自然界,才能真正实现人—奥林匹克运动—自然界三者的和谐共荣。
“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应是绿色奥运追求的目标。只有平等地对待自然,把它看作人类发展道路上的良友,才是明智之举。悉尼奥运会网球场地最初选择在一片沼泽地上,这里是一种稀有青蛙的栖息地,为了保护青蛙的生存环境,组织者不惜损失巨资另择地址兴建场馆。这正是“绿色奥运”的实践,也是“参天地之化育”这一价值理念的体现。
道教的“为万物灵”、“不可为万物之师”的理念对我们正确认识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人类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离不开地球生态圈的和谐、稳定,人类应有保护自然的责任和义务。“绿色奥运”不应只作为一种理念,更应作为一种职责,通过人类—奥林匹克运动—自然界三者的有机结合,使人的身心得到愉悦和健康,实现人类—奥林匹克运动—自然界的和谐发展,达到“天地万物一体”的和谐境界。(信息来源:《中国宗教》)